新华社天津3月10日电(记者栗雅婷)10日,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更好地保护和关爱广大医护人员,天津从落实工伤待遇保障、给予职业发展激励、表彰奖励先进人员和集体等方面给予医护人员暖心关怀。
天津市人社局专门为一线医务人员开通了工伤保险绿色通道,一线医务人员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的,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产生的药品、诊疗和住院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在职称评审方面,对一线医务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从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护人员和科研人员在抗“疫”工作中的表现将列入职称评定指标,抗疫工作成果和贡献作为职称评价重点指标。
此外,为了破除职称评审的“唯论文”倾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业绩成果,都可用于替代职称申报时的论文要求。相关抗“疫”经历视同完成1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在岗位聘用方面,对一线医务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具备高一层级(等级)职称(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的,单位可增加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受单位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同时,天津将对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加大表彰和奖励力度。对获得嘉奖、记功和记大功奖励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5000元、12000元的一次性奖金。对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性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荣誉。 来源:新华网;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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