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市总推动小争议不出企业、大争议不出园区(引题)
“监督+调解”融合多元化解劳动纠纷(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吉翔 杜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济南市总工会获悉,去年以来,济南市总持续强化法律维权阵地建设、健全维权机制流程,截至目前,全市工会法律咨询已服务1.3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件,援助职工6173人,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等资金7012万元,擦亮了“法助职工·和畅泉城”工作品牌。
据悉,为解决职工维权“不知道找工会”或“找不到工会”的问题,济南市总强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实体阵地建设,市总、(区)县总以及157个镇街均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市辖区2公里范围内、非市辖区半小时工作圈内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
“我们健全完善了接访、调解、法援等功能室,实现了法律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一站式’‘一条龙’维权服务。”济南市总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在已有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劳动监察机构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站、济南泉诚农民工公益服务中心工作站点的基础上,在所有合作律所设立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劳动争议诉求,并在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工会维权”窗口,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济南市总还充分发挥“工会+人社、法院、司法行政”四方联动维权机制作用,深化升级“工会+法院”诉调对接制度,将工会调解员嵌入速裁法官团队,调解员与速裁法官加强合作,双向沟通贯穿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全过程,形成调审一体化工作格局,确保调解程序合法有效、形成文书材料准确完备、调解与诉讼紧密衔接。
同时,济南市总着力健全对接劳动仲裁工作机制,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化解关口前移,建立劳动争议“工会+仲裁”裁调对接机制。在仲裁机构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窗口,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对适合工会办理的案件,分流至工会服务窗口;仲裁机构利用派驻庭优先审理经工会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案件、工会法律援助的案件,建立起咨询、调解、仲裁和援助代理的全链条工作流程。
“我们将推动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融合发展,继续推进维权关口前移。推进市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协调发展,努力形成‘小争议不出企业、大争议不出园区、市县工会应援尽援’的法律维权工作格局。”济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京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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