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李花英)今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职工法律服务站接连接到“12351”转办劳动报酬类信访件3起,均为同一企业职工。博兴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满学锋召集人民调解员与职工进行座谈,并多次进行调解,为职工讨回1.97万元工资。
近年来,滨州市总工会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了“1+5”工会法律服务运行机制,丰富维权职能,优化服务机制,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
据介绍,“1+5”维权机制通过“1站”受理,实现“5步”服务。 “1站”即在市、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一处服务内容规范全面的职工法律服务站,受理职工的法律服务需求,并拟定转办意见。“5步”服务即组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工会干部全程参与;在市、县(区)法院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人民调解员、工会特约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市、县(区)法院民议庭成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会干部旁听庭审,全程监督;延伸帮扶救助职能,为职工提供后续的、精准的、闭环式全程服务。
“这种做法,将人民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同工会组织‘调’的便利性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娘家人’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滨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祖庆说。
在“1+5”法律服务运行机制中,滨州市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制定了职工维权包保责任制,为职工提供就业培训、困难帮扶等相关服务,并通过定期回访等机制掌握职工满意情况,全过程服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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