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襄阳市总工会 > 维权案例 > 正文
为17名工人追回欠薪18万余元
杭州丁兰街道成功化解一起劳资纠纷案
2020-06-09 10:25:32  来源:中工网-浙江工人日报  点击量:
【字号: 】【打印

  浙江工人日报讯(通讯员唐学基)“谢谢,没有你们的帮忙,这事不知道要折腾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近日,杭州市某酒店经营者顾先生拿着写有“真情帮扶、彰显大爱”的锦旗,来到江干区丁兰街道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4月21日,丁兰街道劳动监察中队接到110报警,称辖区某酒店门口聚集有工人讨薪。接警后,监察员迅速赶往出事现场。

  在现场,监察人员一边安抚大伙情绪,一边了解情况。2018年9月,酒店经营者顾先生与人合伙开了家酒店,起先经营不错,但去年周边连开了两家酒店后,经营效益一直下滑。

  今年1月受疫情影响,酒店自1月30日起关门歇业,一直未开张。2月底合伙人撤资,顾先生决定不经营酒店了,于3月1日通知工人解散,但酒店因亏损,拖欠杨某等17名工人两个月工资18.64万元。

  顾先生本打算筹措资金将所欠工资尽快发放,但工人杨某等人不仅要工资,还提出要求酒店支付今年停工期间的工资,及酒店关门歇业解散员工的经济补偿,共计14.7万元。

  对于工人提出的新诉求,按顾先生的说法是“雪上加霜”。起先,顾先生主动找过工人进行协商,谈过几次,见工人始终不肯让步,顾先生便能躲则躲。

  4月21日,工人连着4日联系不上顾先生,便报了警。

  情况获悉后,监察员将工人带到街道,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工会、司法所相关人员,找来顾先生进行协商处置。

  顾先生也是一肚子委屈,工作人员忙上前安抚,并向其解释:依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且劳动法律也有规定,依照“酒店关门歇业解散工人”的这种情形,是酒店单方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理应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听后,顾先生马上辩称:法理是不错,但面对疫情,应该多体谅企业难处,有点人情味。在沟通协商中,顾先生强调酒店亏损大,已无力支付,但表态:拖欠的18.64万元工资,他会想办法解决,但对于工人14.7万元的新诉求,他不愿支付。

  经工作人员多番说理调和,杨某等工人对酒店面临的困难予以谅解,同意酒店支付18.64万元工资的基础上,对于停工期间的工资及酒店关门歇业解散工人给予的经济补偿,按工龄长短给付1500元至2500元共计3.85万元。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欠薪和补偿金也于3日后全部支付到工人手中。而其中4名工人,还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合适的新工作,工人们对此感激不已。

 
 

版权所有:襄阳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襄阳市总工会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8号 | 办公电话:0710-3224881
鄂ICP备14010481号-2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65号
总编辑:李宏音   责任编辑:王洪云
建议使用120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