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冯青 段波)近日,南漳县“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室就“信某诉南漳县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召开调解现场会。
信某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一直在南漳县某物业公司从事城市环卫保洁工作。2020年12月28日,信某打扫街道时被一付姓老人驾驶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撞倒,致头部等全身多处受伤,颅内出血。抢救治疗期间,除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近4万元外,信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信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受伤系工伤,应得到工伤赔偿,但诉求遭到用人单位拒绝,由于双方劳动关系争议,引发了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县法院委托“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室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
县总工会在依法维权,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注重解决社会矛盾的思路指引下,侧重于案件调解。工会调解员孙华海多次向用人单位讲解劳动法并提供生效案例,得到用人单位认同,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由于存在第三方侵权问题,就赔偿数额又多次与信某子女沟通。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召开调解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现场支付信某工伤赔偿金10.5万元。并将此调解协议在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该起劳动争议得到圆满化解。信某在拿到赔偿金后,双眼含泪,站起来饱含深情地说:感谢工会和法院帮助我维权,使我顺利地拿到了赔偿金,谢谢大家!
据悉,自南漳县总工会创新建立“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以来,共调处劳动纠纷案件60余件,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1226余万元。成为南漳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体现工会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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