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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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农民工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180万元赔偿款,但被律师拿走90万元作为律师费——去年,《工人日报》报道此事后,引发舆论热议。第二天,广州市司法局声称,已启动调查程序。今年3月2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处理结果称,涉事律师收费违法,但因投诉人投诉超过两年处罚时效,依法不能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结果,各方怎么看?记者进行了追踪报道……
官方通报来了!2020年12月25日,《工人日报》以《农民工获赔180万元支付90万元律师费合理吗?》为题,报道了贵州惠水县一名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180万元赔偿款,但被律师根据风险代理合同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一事。今年3月2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通报称,该律师行为违法,但投诉人投诉已经超过两年处罚时效,依法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农民工一方希望有关部门为其维权
广州市司法局发布的这份《关于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事项的情况通报(二)》称,“前期,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情况后,我局启动调查程序进行调查。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经查,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杨某某就工伤损害赔偿事项约定风险代理,并根据风险代理约定进行收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这份通报同时指出,因律所该违法行为发生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至投诉人投诉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处罚时效,依法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该局已依法责令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材料转交广州市律师协会依据行业规范进行严肃处理。
对此,杨某某的前妻王某表示,既然广州市司法局认为律师当初风险代理方式收费不合法,那就应该退回不合理的那部分收费,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为何没在两年之内投诉?
据《工人日报》报道,杨某2016年7月在工地受伤。同年8月,杨某的兄长委托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工伤赔偿事宜。一个月后,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80万元。根据代理合同,律师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
在报道刊发的第二天,即2020年12月26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事项的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媒体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题,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照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律师行业规范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那么,为何农民工一方没有在两年之内对此事进行投诉?王某表示,她对杨某某的赔偿情况并不知情,直到2018年5月下旬,才从女儿处得知其前夫获得了180万元赔偿款,但被律师拿走90万元一事。此后,王某多次找当事律师试图再拿回一些钱,但没有得到回应。
不过,有律师指出,虽然广州市司法局没法对涉事律师进行行政处罚,但广州市律师协会可能会对当事律师进行行业纪律处分。
怎样更好维权?讨论仍未停止
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不少专家对相关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提出质疑。
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沈建峰还指出,即便允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也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不过,鉴于农民工工伤维权面临不少困境,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建议,应修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允许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适度的风险代理收费,比如将收费比例限制在赔偿总额的10%~20%以内,这样能够激励更多专业律师参与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沈建峰则建议,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打官司,应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会进行法律援助以及律师提供公益服务等方式开发法律援助资源。他还提醒农民工,出现劳动争议或者权益受损时,一定要及时维权,以免错过时效。
此事下一步进展如何?《工人日报》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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