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幕后推手被判5年。”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报道,被告人蔡某某自行开发“星援”APP,通过截取微博服务器中对应账号的数据,使用与截取数据相同的网络数据格式向该服务器提交数据并交互,从而实现“刷流量”,非法获利近800万元。蔡某某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审获刑五年。
有些术语相对专业,说白了,这款APP的主要功能就是可以批量刷转发、评论等数据。粉丝充钱开通会员后,通过该APP登录微博账号时可以绑定多个小号,进而为自己的偶像批量转发、点赞,等等。
投票、打榜、转发、评论,这些属于年轻人的操作已经成了主流追星方式。“数据”好不好看,成为明星是否受追捧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娱乐圈的“流量小生”“流量小花”便多属这种情况。在微博上,“明星势力榜”是各路粉丝关注的焦点。根据规则,各榜单的最终得分由阅读人数、互动数、社会影响力等部分组成。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一些不理性追星粉丝的需求,通过帮刷流量、数据,帮明星“榜上有名”等途径非法获利。
长此以往,明星“红不红”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这显然会影响影视行业的发展生态——不仅会催生非理性粉丝经济的滋长,还会造成专注于批量造星、收割流量而忽视深耕原创、品质剧作的扭曲现实。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青少年正处于个人价值观念、道德修养成型的关键时期,“饭圈文化”中的不良风气和氛围极易对其个人成长产生消极影响。为了让自己喜欢的明星成为“顶流”,某些不理性的粉丝之间不乏抹黑、谩骂、人身攻击等。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其中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人群占到70%。
正因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整顿无底线追星的建议,表示艺人走红应靠作品而非流量。也有代表委员认为,粉丝后援会应该在有关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义务,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检。
追星本身不分对错,但追星显然不是生活全部。异化的“饭圈文化”需要全方位的引导。明星应该呼吁粉丝理性追星,把学业、工作放在首位;家庭要对痴迷追星的孩子多一些沟通,关注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烦恼;学校要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养成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上述判例,为持续深入打击数据造假、暗刷流量、恶意炒作、不正当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样本,也表达了司法机关的态度和决心。任何试探法律、非法牟利的人,都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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