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工朋友,注意啦!如果像下面案例中的小张一样,遭遇工伤事故,应该如何维权呢?一起来了解!
案例
张某通过工友介绍到某建筑工地做小工,与小班组长口头约定120元/天,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天下午工作时被水泥砖块砸伤脚面,当时认为只是软组织受伤,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三天后脚面肿痛难忍,到医院拍片检查趾骨骨折,报告工地项目部,因为无法证明在工地受伤,导致无法认定工伤。
维护自己的工伤权益,主要还是要尽可能的搜集保留证据,最关键的证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证据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最直接证据。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工资发放记录
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的可到银行打出转账记录,转账账户的户名可直观反映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
通过微信、支付宝发放工资的,通过微信、支付宝用户名称,辅助其与用人单位关系的其他材料可以锁定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3、保险参保证明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取参保证明;
参加商业保险的,可调取保险公司的参保证明。
4、无直接证据
如果找不到直接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电话通话记录、录音录像、考勤表、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同样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二、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
1、事故伤害留证
发生事故伤害后,第一时间要现场拍照,及时向班组长、项目部报告,寻找第一目击证人,并制作证人证言。
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报警。
切不可因感觉伤势较轻私下协商解决,一旦发生伤情误判的情形,回头再报警,将会因为没有事故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继而导致无法认定工伤的严重后果。
广大一线工作的农民工一定要有维护自身工伤权益的法律意识,手里只要有了证据,即使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申请,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权益同样能得到维护。(摘编自江苏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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