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 原标题:微信聊天里协商好劳动合同内容,算签约吗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倩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0年5月,我在网上招聘中看到一家设计公司招聘设计人员,就投递了简历,没过多久该公司的人力主管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份《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我按照要求填写了基本信息,阅读了相关的劳动报酬、合同期限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并且就是否有转正合同、加班补助、奖金等提出了几点疑问。在得到回复之后,我将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范本发回公司。 2020年6月,我开始到该公司上班。但是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微信聊天记录里记载的有关劳动合同的事宜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将来公司对聊天记录里面的内容不承认了,怎么办?我把当时填写的劳动合同文件打印出来,发现在合同尾页写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但签字盖章处却是空白的。 我想请问,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劳动合同内容有效吗?如果没有签字确认,是不是就算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主张权益? 北京 老李 赵春青 画 为您释疑 老李您好!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那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记载的劳动合同一定能作为电子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是劳动合同得以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您与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了双方就该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结果,但在合同尾页并没有双方签名、盖章,证明微信聊天记录里未能显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所以不符合劳动合同签订的形式,该劳动合同并未成立。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作为补偿。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程惠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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