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襄阳市总工会 > 政策咨询 > 正文
家中私藏罂粟果,违法!
2021-01-04 18:03:21  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量:
【字号: 】【打印

  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冬天,黄某听说罂粟壳熬水可以治牛腹泻,便设法搞到一些罂粟果为牛治病,剩下的放在家中。2019年6月22日,村委会工作人员在他家屋檐下柴火堆里发现罂粟果并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罂粟果扣押。经清点,存放罂粟果共计141个296.9克。

  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陈明亮 高先虎/文)

 
 

版权所有:襄阳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襄阳市总工会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8号 | 办公电话:0710-3224881
鄂ICP备14010481号-2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65号
总编辑:李宏音   责任编辑:王洪云
建议使用120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