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襄阳市总工会 > 政策咨询 > 正文
直接诉讼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2021-05-06 10:21:31  来源:中工网  点击量:
【字号: 】【打印

  记者同志:

  您好。我们是一群外来农民工,近几个月来,用人单位因经济效益不太好,老板说无法发工资,但他打了工资欠条。由于连续几个月未拿到工资,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困难,连出租屋的房租都快付不出了。由于我们急需用钱,我们想简化法律程序,直接去法院起诉。请问,什么样的劳动争议可以去法院诉讼的?

                                                                            黄光绪等人

  黄光绪等工友:

  你们好。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其目的是为了以高效专业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它具有一定的快捷、专业等优势。但是,由于这一程序的存在,客观上也使迫切需要通过法院维权的劳动者感到程序过长。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也规定了部分劳动争议标的,可以迈过仲裁程序,直接进入法院起诉程序。

  包括以下这些情形:情形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情形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情形三,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情形四,企业合并、分立、上市等改制引发的争议;情形五,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情形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七,法院受理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以你们服务的用人单位多达数月拖欠工资的情形来看,我们认为,一、你们可以寻找地方工会组织以调解的方式,明确企业支付工资期限;二、你们可以寻求劳动监察帮助;三、你们也可以直接手执欠条,向符合规定的初级人民法院起诉。

  (据《劳动报》报道 文/赵竺安)

 
 

版权所有:襄阳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襄阳市总工会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8号 | 办公电话:0710-3224881
鄂ICP备14010481号-2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65号
总编辑:李宏音   责任编辑:王洪云
建议使用120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