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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0-01-23 15:07:04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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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曾有全醉酒驾驶问题。2015年8月25日,曾有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市北京路与胜利路交叉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曾有全为醉酒驾车。2016年2月2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曾有全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9年4月,曾有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老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科科长程文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7月27日,程文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至市沿江大道原粮食局门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程文为醉酒驾车。2019年7月19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文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9年12月,程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老河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作人员付道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2月7日,付道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襄阳市中原西路航天花园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付道明为醉酒驾车。2018年12月14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付道明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9年6月,付道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老河口市孟楼镇申家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倪新房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5月11日,倪新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襄丹线3公里路段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倪新房为酒后驾车。2019年5月,倪新房被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9年7月,倪新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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