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极少数干部责任缺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失职失责。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现将近期查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老河口市洪山嘴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陈丹,老河口市政府研究室借调干部黄飞(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股股长)违规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020年1月30日晚,黄飞擅自将一份涉及老河口市次日将实行交通管制内容的文件(未经领导正式签发)截图转发至其微信家人群。当晚,陈丹在未经核实情况下,擅自将该截图转发至该市疫情防控工作群。后该截图被扩散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20年2月1日,老河口市监察委给予黄飞警告处分,给予陈丹诫勉谈话处理。 2.老河口市李楼镇张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艳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31日,张艳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致使其所包保该村某户一家3口武汉返乡人员居家隔离期间2人私自外出,管控不力,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2020年2月,张艳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王城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袁德惠,专管员朱跃武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落实不力问题。袁德惠、朱跃武两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不支持、不配合交通卡点工作,公然指责交通卡点工作人员。2020年2月,袁德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朱跃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枣阳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冬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王冬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武汉返枣人员信息排查不精准,未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武汉返枣人员信息。2020年2月,王冬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保康县寺坪镇升石坪村村会计王华菊、村计生主任吴太明在疫情防控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20年1月21日,寺坪镇升石坪村二组村民张某某从武汉返回到升石坪村二组。按照村级分工,王华菊负责该村一组、二组武汉返乡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和全村信息统计上报。王华菊工作方法简单,包保工作不细致,对所包保的组没有逐户逐人调查核实;吴太明和张某某属邻居,明知张某某从武汉回家多日,未及时向村委会提醒上报,致使张某某2020年1月21日至1月31日期间无人监控,为疫情防控留下隐患。2020年2月1日,保康县寺坪镇纪委给予王华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太明党内警告处分。 6.保康县黄堡镇张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何文生在疫情防控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20年1月8日,保康县黄堡镇黄堡街村村民黄某某从武汉返回至居住地黄堡镇张家沟村。何文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既未按时向黄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黄某某具体情况,也没有和黄堡社区对接,致使黄某某1月8日至1月25日期间无人监控,为疫情防控留下隐患。2020年1月30日,保康县黄堡镇纪委给予何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7.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24日,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开会要求各社区三天内完成对辖区居民摸排工作,筛查并及时上报近期从武汉来(返)襄人员、发热人员。会后,铁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丽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导致该社区截至1月27日上午仅完成摸排任务的五分之一,工作进度滞后。2月1日,王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战时纪律的通知》(襄纪发[2020]1号),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只表态不落实、加重基层负担、消耗基层抗疫精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资金及物资等7类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 2020年2月6日 [ 信息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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