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雯是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谷城县人民法院成为全国首批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以来,她一直从事家事审判工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特别能直击人心,因为每件案件都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此,每受理一起案件,王新雯总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王新雯曾接待过一名女当事人,对方说:“王法官,我有几个月没见到孩子了,男方不让我见,我太想孩子了!”这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小张,因夫妻感情不和第二次起诉离婚。 小张泪汪汪的眼睛,让王新雯十分揪心。她立即联系当地妇联及被告,利用下班时间进行调解,确保开庭之前让这位母亲和孩子见一面;同时,开展家庭矛盾庭前调查。 通过前期扎实的调解工作,再加上开庭审理时引导原被告面对面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婚姻中各自的不足,最终和好如初。 结案后,夫妻俩在法庭上给王新雯深深鞠了一个躬。王新雯说:“那一刻,我的心里暖暖的。我暗暗告诉自己,要努力让每一次法槌敲响都成为对群众期盼的回应,让每一次握手言和都饱含无限的司法温情。” 说起家事审判,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可是这些家长里短的故事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社会隐患。在审判中,王新雯注重通过调解的方式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将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解决家事纠纷的价值取向。 谷城有一对夫妻,从2005年起,男方邓某先后五次起诉离婚。其间经过法官无数次调解,双方分分合合、矛盾不断升级。 邓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王新雯正在城关法庭当审判员。法庭经过调查发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便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求。原以为小两口回家后冷静冷静就会慢慢消气,没想到十几年来,王新雯的工作岗位换了好几个,这对“冤家”的吵闹始终没有停止。 这样的案子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酿成更大悲剧。为了彻底解决这对夫妻的问题,王新雯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当地妇联、党委政府、司法所等单位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另一方面,主动上门找女方彭某,和她交流谈心。 刚开始,彭某对王新雯的态度很不好,但王新雯没有气馁,只要一有时间就去找彭某聊天,并为她提供生活上的帮助。日久见人心,彭某终于对她放下戒心。 王新雯从平时聊天中察觉到,彭某比较尊重父亲的意见。彭某父亲看着女儿这么多年在离婚案件中纠缠不清,很是心疼。得知王新雯的来意后,他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帮忙从中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与调解,邓某最终同意一次性给付彭某小孩抚养费等共计23万元。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离婚案终于了结。 在工作中,类似这样难啃的“硬骨头”还有很多。有人问王新雯解决这样的难题有什么技巧,她说,作为法官能做的就是八个字:不怕困难,不厌其烦。 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王新雯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荆楚楷模”等荣誉称号。2018年,她所带领的家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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