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总工会:魏攀)近年来,南漳县总工会以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地执行,做到真心真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通过大力开展“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某国道改建项目部职工李某,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出现劳资纠纷,因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分别诉至南漳县人民法院。南漳县总工会、南漳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共同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南漳县总工会在南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让职工在法院找得到“娘家人”;另一方面,工会调解期间,法院积极协调,消除当事人的分歧,使双方达成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法院依法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使职工维权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更多的公平公正。
法院和工会共同参与,调解员通过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约定:确定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公司向李某一次性支付欠发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合计26万元,并分期支付;双方就此了结此次纠纷。李某表示:“没想到这么顺利地拿到了工资和赔偿,感谢法院和工会为我们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我们这些打工者更有底气了,更有信心了!”
据了解,南漳县总工会自建立“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以来,共梳理、调解、仲裁、审判、执行劳动争议案51件,金额达1215万元,调解成功且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48件,调解成功率达94%。
南漳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廖明伟表示,通过“法院+工会+人社”模式,减少了法律诉讼环节,缩短了有效工作日期,简化了工作程序,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我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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