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坤)近日,枣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全市发出今年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高温环境下职工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做好职工保护工作。
提示函强调,各用人单位要按照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足额发放高温津贴。配备防暑降温设备设施,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用品、防暑降温物资及必需药品等。
版权所有:襄阳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襄阳市总工会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8号 | 办公电话:0710-3224881 鄂ICP备14010481号-2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65号 总编辑:李宏音 责任编辑:王洪云 建议使用120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