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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制定《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
2022-05-18 17:13:10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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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徐勇 黄瑜)“每月最低工资不能低于3000元,工龄每增加一年月薪增加40元,患病期间工资不低于襄阳最低工资标准80%......有了这些规定,以后我们干活儿心里更踏实了。”5月18日,在襄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合同暨新就业形态电子劳动合同、不完全劳动关系书面协议集中签署仪式上,“快递小哥”张涛这样说。此次签署活动也意味着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今后将“有章可循”。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新业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出现了各类不同于传统就业模式的新就业形态,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企业用工主体构成和劳动关系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不明确,难以简单纳入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以快递行业为试点就涉及快递员劳动权益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合理收入、休息休假、工作环境、工伤保险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

活动现场为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们赠送了健康礼包,市总工会也特别准备了一份爱心体检卡,随礼包一并送出。

在签约仪式上,圆通襄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这些明确约定,不仅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从而真正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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