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竹青一行,到宜城市调研《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和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宜城市快递园区共享职工之家、周承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会驿站、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阵地,详细了解弘扬“三个精神”、劳模示范引领、工会驿站运行、职工权益维护和职工文体活动等工作情况。 调研组指出,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政策制度支撑体系,加大劳模工匠人才培育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认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会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襄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华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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