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工会事业发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工会系统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
三、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
四、管理本级工会的资产,并对全市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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