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市总工会调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明创建、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息、年鉴等工作;
五、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文稿;
六、负责同国外、境外工会友好交流合作的联系与组织工作;
七、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及党群工作;
八、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0—3224881 传真电话:0710—322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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